上海深入推进长三角示范区水土保持审批改革
为全面落实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授权事项的部署要求,依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成果,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水土保持备案制管理,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与生态保护底线坚守协同并进。近日,备案制改革首批项目顺利落地。
以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为核心依据,上海市青浦区范围内除水利部审批项目和列入“不适用情形”清单的项目外,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备案制管理,实现“四减”改革成效,大幅释放制度红利:一是减审批材料。申请单位无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仅需提交备案登记表和法定证明材料;二是减审批环节。审批部门无需开展方案评估评审,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三是减审批时间。办理时限从原法定10个工作日优化为当天办结,时间压缩90%以上,实现“即来即办”;四是减审批成本。单个项目平均减少成本约30万元,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首批项目从提交材料到办结仅用数十分钟,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改革坚持“放管服”结合,在简化审批的同时,构建“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评估”全链条管控体系,确保生态保护底线不突破,实现“减负”与“提效”双赢。
下一步,上海市水务局将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流程,加强备案后精准监管,让改革红利覆盖更多市场主体,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水务保障。
| 时间:2026-04-16 10:15 来自:水利部网站 打印本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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